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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從事安全評價、化工技術開發(fā)、技術咨詢、安全標準化咨詢、評審、區(qū)域風險評估及企業(yè)安全技術領域相關服務
《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》(國務院令第591號,簡稱《條例》)已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。為有效貫徹施行《條例》,根據毛光烈副省長的批示精神,省安監(jiān)局、省法制辦兩家單位近日共同商討了現(xiàn)階段新老《條例》銜接和貫徹實施工作。省安監(jiān)局介紹了新《條例》變化主要內容、《條例》貫徹施行具體工作情況和現(xiàn)階段存在的主要問題,并結合實際提出了工作建議。